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节选)

原文出自:环球互易
December 17, 2019

引  言

2019 年是中国农历的“己亥年”——己为中正,蓄藏有力。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构建创新型国家、实现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随着电子商务在当代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中国的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以及以阿里巴巴、苏宁、京东等为代表的主流电子商务平台, 勇于探索、敢于担当、精益求精,站在新时代的历史坐标上,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经过多年的实践,一套科学有效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一、法治护航: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实践

依托于法治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增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中国高度重视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

(一)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建设

近年来,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结合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中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1.机构改革

2018 年 3 月,中国政府进行了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商标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这次改革,不仅充实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还实现了商标和专利

的综合执法,有效提高了行政保护效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将通过进一步发挥专业特长,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和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及其他相关标准,做好商标专利执法指导工作等,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2.立法现状

目前,中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法律层面,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

《侵权责任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行政法规层面,主要包括《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部门规章主要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层面, 还包括《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若干规定》等。

3.司法保护

各级司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加强电子商务司法审判工作, 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

2017 年 6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2017 年 8 月,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这是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此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设立,互联网法院贯彻“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审理思维,其管辖范围中,知识产权相关职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包括: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

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等。1权利人可以在包括电子商务领域在内的涉网知识产权纠纷中获得更加专业、便捷、高效的司法救济。

4.行政执法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通过不断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有效打击了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2018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上海、浙江、北京、广东、江苏等

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为期 4 个月的电子商务领域专项整治,并结合有关执法维权专项行动,继续深化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线下源头追溯和打击力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快速、精准打击线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护航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作用。

2016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浙江)中心,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协作,建立跨省打击电商专利侵权机制。对于线上查实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由调度中心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确认侵权人线下信息,并将案件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地方知识产权局进行线下办理,从源头上打击专利侵权假冒行为。湖南、江苏、广东、重庆、福建、四川、河北、浙江等 8 地作为线上转线下案件办理重点区域,整理出一批重点线上案件线索,追溯和深挖线下源头,坚决打击相关专利侵权假冒行为。

地方层面,2011 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阿里巴巴、淘宝网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共建网络专利侵权处理联动机制,

用。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互联网竞争秩序。


(三)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


信用,是新商业时代的通行证。近年来,中国政府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1 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监督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知识产权诚信档案,并构建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评价监督机制。32016 年印发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提出,到 2020 年,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同时,部署在广州、深圳、温州等地先行先试,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42018 年 12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 37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被誉为知识产权史上最严的惩戒措施。


二、平台自治:电子商务治理体系迅速迭代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深化电子商务治理体系建设,需要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更完备的平台治理结构。电商平台依据法律要求和自身商业实践,建立并不断完善的平台治理体系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发挥着重要作用。中美两国作为电子商务产业的领先国家,主流电商平台基于业内通行的“通知与删除”规则,建立了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机制。


三、社会共治:电子商务共享共治格局初现

电子商务活动的广域性、即时性、虚拟性、互动性等特点,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巨大挑战。为此,政府、电商平台、权利人、消费者等各方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便捷高效、多方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共享共治的格局初步显现。

(一)开展政企合作

(二)拓展合作联动

(三)创新大众评审

(四)深化多元共治

四、智慧之治:技术创新驱动治理手段升级

五、难题与困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全球问题”

尽管在立法机关、执法机关、权利人、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数据、指标持续向好,但依然面临诸多需要持续推动解决的问题。

(一)跨境维权难题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规模迅速扩大,据海关统计,2018 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为 1347 亿元,同比增长 50%。电子商务的地域范围在不断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潜力不断被释放,这些新的变化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制假售假产业化、全球化态势愈演愈烈,跨境维权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新的难题。

相比于一国境内的侵权假冒产品治理,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涉及的侵权人和受害人的范围更大,打击的难度也明显增大。境外侵权假冒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向劳动力成本低的发展中国家加工企业定制侵权假冒产品,并通过跨境贸易的方式销售至全球多个国家。一些境外制假售假分子还通过 Instagram、Facebook 等境外社交

媒体平台为侵权假冒产品引流,并通过跨境贸易的方式输送至其他国家。另外,各国之间知识产权法律规则的不一致,也增加了跨境电子商务维权成本,特别是对于权利人而言,跨境权利救济成本之高常令其难以负担。这些都给打击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和我国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不仅需要平台自身加强应对,更需要全球协同治理。

(二)平台治理困境

与传统商务不同,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交易双方通过平台的居间来完成电子交易和服务,平台的法律定位与责任认定也应与此相适应。实践中,面对恶意侵权、恶意抢注、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如果过分信任投诉,则可能让卖家失去抗辩和举证的机会,误伤商家的正常经营权,因为投诉人的一纸通知直接将店铺商品下架;而如果确系侵权,则又可能因为侵害后果加大而要承担连带责任。电子商务平台作为商业经营者,而非知识产权专业机构,难以对侵权与否做出准确判断,面临着法律义务承担与平台生态治理的两难困境。

六、发展与展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国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李克强总理在今年 7 月 3 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强调要“引导相关电商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尽管还存在诸多困境有待破解,但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向好的态势已毋庸置疑。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电子商务知

识产权保护将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在变革中谋发展,在发展中求变革;期待为全球共治提供新方案,为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合作与对话—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拓展之道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全球化的快速兴起,商品和服务已无国界限制,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方兴未艾,各主体间的合作与对话亟需拓展和加强,执法机构、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权利人、商家、消费者之间,对于网络营商环境合力管控、共同治理的模式正在形成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电商深谙知识产权在技术革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确信拓展合作与加强对话是最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之一。面向未来,中国电商本着“推动合作对话,实现互利共赢”的积极态度,探寻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新趋势、新举措,从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交流等方面谋求融入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巩固和发展持续且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实现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合作共赢。

(二)创新与升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腾飞之基

于中国电子商务企业而言,保护知识产权从来都不是终点,激励创新创造、塑造更好营商环境,既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电商平台已成为创造知识产权成果的重要“孵化器”。仅淘宝平台一家,目前就活跃着近10 万户原创商家,每天都有大量的原创设计、原创商品甚至原创的服务模式诞生,并通过网络迅速传播。

大力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各级政府、司法机关、电子商务平台,以及社会各界携手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优异成绩举世瞩目。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未来电子商务行业的大发展,将会依托日新月异的技术手段、齐心协力的共同治理和日臻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规则体系,为明日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结  语


展望未来,中国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网购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进一步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和执法协作,探索建立更加快速、高效的电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实现对侵权假冒行为的精准打击、快速打击,为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电商也将继续响应政府号召、紧跟时代脚步,在政府的引导与指导下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为中国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放眼全球,构建适应新技术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是全世界共同的希望与诉求。中国电商将与各国同行一道,探索解决行业难题,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共同开创数字经济时代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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